下面分享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中投资银行业务与经营的知识点,了解投资银行四大基本职能、证券承销的方式和IPO的定价方式等内容。
中级经济师金融知识点_投资银行概述

  第五章:投资银行业务与经营

  第一节——投资银行概述

  1、投资银行四大基本职能:
  媒介资金供求、构造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集中。
  2、通过期限中介、风险中介、信息中介、流动性中介(作为作市商、提供融资融券业务)作用发挥其媒介资金供求的功能。
  3、构造证券市场,投行对发行市场的构建(咨询、信息披露、定价、证券销售)。
  对交易市场的构建(以经纪商身份接受委托买卖证券,保证效率与秩序,证券上市后以做市商身份买卖,保持价格与流动性:以自营商和做市商身份,发现价格、稳定市场)。

  第二节——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

  1、投行最本源、最基础的业务是证券发行与承销。
  2、证券承销的方式:
  包销、代销、余额包销。我国采用包销和代销。
  3、IPO首次公开发行、SEO股权再融资,一级市场发行。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估值,有相对估值法(倍数)、绝对估值法(现折现)。市盈率=市价/每股收益(每股净利润):发行人股票价值=估值市盈率*每股收益:市净率=市价/每股净资产,发行人股票价值=估值市净率*净资产。
  5、IPO的定价方式:簿记方式(又称累计订单定价方式,有路演,承销商有较大定价权)、竞价方式(荷兰式统一价格拍卖,有效价是发行价:美式差别价格拍卖,有效价是最低价,投资方有主动权)、固定价格方式(超额中购)、混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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