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是什么?高级经济师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考核形式,高级经济师的评审是由各省自行组织的,打算在福建厦门进行高级经济师评审的考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福建厦门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是什么?

  1.经济专业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坚实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了解并掌握国内外现代化的经济管理发展趋势和科学方法。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决策性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3.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考核合格
  4.除符合闽人发(2002)152、154号文件所规定的外语免试条件者,均须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
  5.能指导经济师的工作和学习;
  6.必须结合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掌握新信息,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应按有关规定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7.任现职以来,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或省、设区市日报理论版(均需有CN或ISSN刊号,下同)独立发表2篇以上经济专业论文;在县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提交2篇未经发表、但独立撰写具备相当水平的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8.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工程师或国际商务师)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经济师(工程师或国际商务师)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破格评审高级经济师的申报条件

  为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确有真才实学,在经济岗位上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骨干人员,可破格评审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

  1.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条件

  取得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但未达到大学本科学历人员,除符合上述正常申报条件的(1)-(7)条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在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正式出版过个人本专业专著(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不含编辑出版);
  (2)取得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上独立发表4篇经济专业论文(含正常晋升的2篇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独立发表的专业论文);
  (3)获得"全国职工自学成才标兵"荣誉称号;
  (4)已通过评审或确认取得经济师、工程师资格,又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经济(国际商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2.不具备规定资历人员申报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以上,符合上述正常申报条件的第(1)-(7)条及任现职以来,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优秀企业家、优秀经营者、省劳动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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