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业是新出的专业,也是有部分考生会报考的,很多考生也需要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备考相关资料,所以高顿经济师小编这里为报考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业的考生整理了2023年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考点:专利申请、授权与确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年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考点:专利申请、授权与确权

考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书

1.权利要求的类型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就权利要求类型而言,主要分为两大类型:一类为产品权利要求,另一类为方法权利要求。
发明保护产品和方法,实用新型只保护产品,不保护方法。
2.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做进一步限定。从权的保护范围小于独权的保护范围。
(1)关于独立权利要求
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并写在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之前。
(需要注意,一件申请可以包括多个独立权利要求)
(2)关于从属权利要求。
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并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
3.权利要求的基本要求(清楚)
权利要求的作用是限定专利保护范围,因此,能够清楚地限定专利保护范围是权利要求的基本要求。
导致权利要求不清楚的因素通常包括以下四类:
(1)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没有清楚地表达要求保护的客体类型。
(2)权利要求的术语不清楚。
满足术语清楚的要求,需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①尽量使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通常含义的用语。②在一些发展尚不成熟的领域内,可用术语有限,需要自创用语表达技术方案的特征。③尽可能避免使用含义不确定的用语,如“厚”“薄”“强”“弱”“高温”“高压”“很宽范围”等。
(3)权利要求从属关系不清楚。
(4)权利要求的范围指向不清楚。
4.权利要求以说明书为依据
权利要求书中的每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说明书中得出或概括的技术方案,并且不得超出说明书公开的范围。
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的情形:
(1)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从说明书中无法得出。
(2)权利要求概括不当。
概括不当的具体情形:
①概括了不能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方案。
②概括了无法预测其能够解决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方案。
③形式支持。说明书中的内容虽然可以和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对应上,但是对于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无法实现。
④功能性限定(纯功能性限定是被禁止的)。
如果权利要求书中限定的功能是以说明书实施例中记载的特定方式完成的,并且所属领域技术人员不能明了此功能还可以以说明书中未提到的其他代替方式完成,或者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有理由相信该功能性限定包含了不能解决技术问题的方式。则认为该功能性限定导致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支持。
⑤缺少必要技术特征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独立权利要求不缺少必要技术特征,其从属权利要求也不会缺少必要技术特征。

考点: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1.科学发现
所谓科学发现,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科学发现一旦被授予专利,将阻碍科技的进步。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所谓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运动。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例如:演绎、推理和运筹的方法;数学理论和换算方法;信息表述方法;计算机程序本身;图书分类规则、字典的编排方法、情报检索的方法、专利分类法;日历的编排规则和方法;商业方法。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在对其进行限定的全部内容中既包含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该权利要求就整体而言并不是一种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应当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体或者动物体为直接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
(1)疾病的诊断方法。疾病的诊断方法是指为识别、研究和确定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病因或病灶状态的过程。
①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对象;②以获得疾病诊断结或健康状况为直接目的。不能被授予专利
(2)疾病的治疗方法。疾病的治疗方法是指为使有生命的人体或者动物体恢复或获得健康或减少痛苦,进行阻断、缓解或者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治疗方法包括用药物治疗疾病的方法,但不包括药物本身。
4.动物和植物品种
动物和植物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动物和植物品种可以通过专利法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保护。尽管动物品种不能给予专利保护,但并不排除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授予专利权。(非生物学的方法)
利用各种细菌、真菌、病毒等微生物去生产一种化学物质(如抗生素)或者分解一种物质等的微生物方法或微生物可以获得专利保护。
5.原子核变换
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该方法所获得的物质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国防、科研和公共生活的重大利益,不宜为单位或私人垄断,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为实现原子核变换而增加粒子能量的粒子加速方法,不属于原子核变换方法,可以被授予专利。
6.标识性平面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则所述申请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①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属于平面印刷品;
②该外观设计是针对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而作出的;
③该外观设计主要起标识作用。

考点: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授权条件——新颖性

1.新颖性的概念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新颖性理解的三大概念:现有技术、抵触申请、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1)现有技术:是指在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被公众所知的技术。
通过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交流报告、广播等方式被社会大众所知的技术。
(2)抵触申请:时间+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提出申请的专利)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提出申请的专利)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3)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对比文件所公开的技术内容完全相同,或者仅仅是简单的文字变换,则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
同样的发明创造包括以下几点:
①在先专利具体的下位概念破坏申请专利的上位概念的新颖性。
②包含数值范围的权利要求。
在权利要求中,有时会包含某个数值范围,如温度的范围、含量的范围等。然而,在对比文件中恰好公开了与之完全相同范围的情况比较罕见,常见的情况是公开了其中某一段数值范围,或某一个点。
③包含性能、参数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
看产品的性能、参数是否隐含了要求保护的产品具有某种特定结构和组成,如果性能、参数隐含的结构和组成与现有技术的结构一致,则不具备新颖性。
④包含制备方法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
2.优先权
优先权日的“优先”之意体现在其在某些方面可被视为申请日。
(1)外国优先权
对发明和实用新型而言,申请人自发明创造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 12 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这种优先权称为外国优先权。外观设计享有外国优先权的申请期限是 6 个月。对于因正当理由而延误在我国提交的情形,在(请求优先权)期限届满之日起 2 个月内可以请求恢复优先权。
(2)本国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以下简称中国首次申请)起 12 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中国在后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外观设计专利本国优先权,期限是 6 个月内。
3.宽限期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 6 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①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②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③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④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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