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于2023年4月24日发布《关于报送2023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相关考生需要在2023年4月26日9:00至8月31日17:00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本次评审需要注意什么吧!
江苏人力资源管理高级经济师评审

  2023江苏人力资源管理高级经济师评审相关注意事项

  (一)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实行“考评结合”,申报人员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或省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通过评审者,方可获得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
  (二)申报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须参加面试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本专业职称评审
  (四)申报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其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书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五)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六)高级职称评审费500元/人,请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汇入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账户,开户行:浦发银行南京城西支行,账号:9309 0155 2600 00795,开户名称: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汇款时请备注“申报人员姓名+职称评审费”。
  (七)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报送地点: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9号江苏机械大厦12B层),邮编:210029,联系人:易盛、李建,电话:025-86610113、86610163,Email:89939927 qq.com。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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