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程序
2023年职称申报、审核、评审依托“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http://222.75.70.73:8001/zcps/)网络平台进行,相关操作说明和教学视频可在网站首页下载。职称申报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9日至7月10日,申报人根据职称评审系列和层级选择“2023年自治区区本级建设工程评审活动(工信厅)”“2023年自治区区本级经济系列评审活动(工信厅)”“2023年自治区区本级工艺美术系列评审活动(工信厅)”评审活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在个人报名前完成网上注册)。
2.个人网上填写申报材料。职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以及继续教育学时等有关证明材料上传电子版,上传论文必须与发表内容完全一致。申报人员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相关业绩、学术成果等材料,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资料漏报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交单位聘任文件、任职期内或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个人网上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本单位审核。
3.纸质材料报送内容及时间地点。个人需提交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承诺书、已发表的论文、论文检索及电子版(Word)、相关业绩、成果的佐证材料,所在单位需提交公示人员名单及公示结果,事业单位还需提供《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
报送时间:2023年6月5日至7月21日(法定节假日休息),过期不予受理。具体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报送地点:宁夏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银川市金凤区科技园五号路东侧TMT研发中心4号楼)。
联系电话:0951-8801899。
(二)公示推荐
用人单位要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采取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的政治品质、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事业单位应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申报推荐办法,择优推荐申报。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应按规定公示申报材料目录、参评职称系列(专业)评审条件、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不予推荐的申报人,应及时退回申报材料并说明原因。单位审核无误后提交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应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严格评审流程
评审单位要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非本系列(专业)评委会评审范围的;
2.申报材料不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
3.未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公示、推荐的;
4.事业单位不符合岗位结构比例要求申报的;
5.不按规定时间申报的;
6.上年度参评未通过且本年度无新业绩的;
7.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
对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应留存相关证据并报人社部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