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是考试的公共科目,分为经济学基础、财政、货币与金融、统计、会计和法律六部分,共37章,下面分享第三十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在2022年考试中出现的真题。

  《经济基础知识》真题练习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相对人可以经营,被代理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内予以追认.
  A.60日
  B.90日
  C.30日
  D.1年
  2.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方当事人的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是()。
  A.违约责任
  B.返还财产责任
  C.不当得利责任
  D.缔约过失责任
  3.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食品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先付款前,爆出乙公司食品违法使用添加剂的新闻,此种情况下,甲公司可以行使()。
  A.先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先诉抗辩权
  D.同时履行抗辩权
  4.关于违约金的说法,正确的有()。
  A.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只有违约行为发生后才能生效
  B.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过法律责任,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减少
  C.违约金条款具有从合同的性质
  D.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E.违约金和定金条款可以同时适用
  5.属于要约邀请的是:()。
  A.寄送的价目表
  B.基金招募说明书
  C.招标公告
  D.拍卖公告
  E.货架上明码标价的商品
  (以上内容来自2022年11月13日上午经济基础第三场
  >>答案和考点<<
  1.参考答案:C
  解析: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考点:第三十五章—效力存在瑕疵的合同
  2.参考答案:D
  解析: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考点:第三十五章-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
  3.参考答案:A
  解析: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考点:第三十五章-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终止
  4.参考答案:ABCD
  解析:①《民法典》第58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③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具有从合同的性质
  ④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只有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能生效。
  考点:第三十五章-违约责任
  5.参考答案:ABCD
  解析:《民法典》第473条规定了多种典型的要约邀请形式,即拍卖公告、招
  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
  价目表等。
  考点:第三十五章-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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