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疆工商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系列工商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3〕1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3〕66号)施行。具体条件如下:
2023新疆工商管理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第十条  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见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
  (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经济师职称满5年。
  (三)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经济师职称满5年,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8年。
  第十一条  学识水平
  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掌握国家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熟悉并能够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法律、法规及各项配套法规,熟悉本专业业务;了解国内外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能够正确处理或解决业务工作中的重大复杂疑难问题;具备指导工商管理经济师实践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第十二条  实践能力(经历)
  取得经济师职称后,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项以上:
  (一)主持或作为骨干,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并在本专业领域具有研究、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的能力。
  (二)在从事的经济管理工作中,通过管理创新,为企事业单位提高经济管理水平提出决策方案和具体措施,使单位的相关业务收入或利润大幅度增长。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自治区行业规划、行业标准、政策规章的制定,经批准实施后,取得显著成效。
  (四)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本行业、本单位重大经济技术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管理,项目实施后达到预期目标。
  (五)县及县以下单位长期从事工商管理经济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本专业具有独到见解,提出具有较高价值的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做出重要贡献,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第十三条  业绩成果
  取得经济师职称后,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以上;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以上:
  (一)主持或作为骨干,制订3项以上本专业的发展规划,得到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认可,已付诸实施,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二)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编写3项以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自治区级规范、规程和管理办法。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1项以上国家或2项以上自治区级攻关项目、重点科研项目(课题)的研究。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自治区级二等奖以上。
  (五)在本专业领域内有创新,获得自治区“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的荣誉称号(以批文或证书为准)。
  (六)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或业绩成果获得县及县以上表彰奖励3次以上。
  (七)作为主要撰稿人,出版发行本专业论著1部(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经济类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及以上。
  第十四条原评审通过的工业经济、商业经济、物资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与根据本评审条件通过的工商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同等互认、效力一致。
  第十五条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9月28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系列工商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工信职称〔2021〕06号)同时废止。
以上就是【 2023新疆工商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是什么?】的全部内容。欢迎大家前往高顿教育官网经济师频道了解更多考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