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3年度高级经济师评审个人申报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1月至3月,2024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7月31日前完成评审结果备案,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通知为准。计划申报的人员赶紧来了解一下申报评审条件吧!
深圳2023年度高级经济师申报评审条件
  一、深圳2023年度高级经济师申报评审条件
  (一)按照33号文要求,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金融科技工程待我市评价标准印发后再开展首次职称评审工作。
  (三)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按照33号文规定执行。
  (四)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市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五)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对粤东西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在申报评审时不要求提供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
  (六)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口径的通知》(粤人社办〔2018〕227号)要求,申报2023年度职称评审只需提供2023年度(自2023年1月1日起)的继续教育材料
  二、深圳2023年度高级经济师评审要参加答辩吗?
  根据评审通知可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全部进行面试答辩,对于业绩论文等存在疑问的,以及评委会认为需经答辩才能判定水平的,也须面试答辩。答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环节和内容,答辩情况仅作为评委投票的参考依据。评审结果以评委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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