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湖北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学历资历条件、能力业绩条件,具体看下文。
一、湖北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规定要求参加继续教育。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四)申报评审的专业,须与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级别一致或相近。
(五)身心健康,能够参加正常工作。
二、湖北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学历资历条件
(一)正高级经济师(正高级人力资源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师、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并被聘任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师、高级知识产权师)职务满5年及以上。
(二)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师、高级知识产权师)申报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师、高级知识产权师),必须取得国家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师、高级知识产权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人力资源师、知识产权师)职称并被聘任经济师(人力资源师、知识产权师)职务满2年及以上。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经济师(人力资源师、知识产权师)职称并被聘任经济师(人力资源师、知识产权师)职务满5年及以上。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职称(人力资源师、知识产权师)职称并被聘任经济师(人力资源师、知识产权师)职务满5年及以上。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经济师职称(人力资源师、知识产权师)职称并被聘任经济师(人力资源师、知识产权师)职务满10年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