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报名费发票领取方式 |
辽宁 |
在辽宁人事考试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平台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8位查询并下载本人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
浙江 |
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打印。 |
上海 |
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联系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逾期视为放弃领取。 |
广东 |
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 |
北京 |
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 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 |
甘肃 |
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选择“统一公共支付”,在查询(打印)中选择票据查询打印功能,输入缴款码信息自行打印非税发票,发票只能打印一次。 |
福建 |
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信息。缴款人可直接在网上查询到带防伪功能的电子票据并支持下载。 |
湖南 |
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请在缴费成功后一个月内,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部门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
新疆 |
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登记申办。 |
四川 |
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
湖北 | 待更新 |
天津 | 待更新 |
重庆 | 待更新 |
山西 | 待更新 |
河南 | 待更新 |
陕西 | 待更新 |
广西 | 待更新 |
海南 | 待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