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发布的《关于报送2023年度经济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可知,湖北省高级经济师申报评审程序如下:
湖北省高级经济师怎么评审?附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根据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现岗位情况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推送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材料提交不全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推荐送审。按照全省统筹、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负审核主体责任,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包括个人业绩材料)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主管部门审核。各市州职改办、省直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或企业人事职改部门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复审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告知退回原因。
  (三)省经济高评办审核。省经济高评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受理。对申报材料不完整的,请申报人员按通知及时补正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不符合申报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
  (四)组织评审。省经济高评办集中受理审核申报材料后,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省政府国资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进行面试(以通知时间为准),开展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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