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力资源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要求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修订)》执行,计划申报的人员请继续阅读下文!
四川人力资源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要求
  一、四川人力资源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要求是什么?
  获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以来,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独著(合著)出版本专业著作、教材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且著作已正式出版。
  (2)本人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人力资源领域中的问题而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政协提案、建议方案等1篇,市(厅)级以上部门或单位采用。
  获得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以来,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专著、译著、教材1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专业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
  (2)本人撰写的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重大项目报告、调查研究、案例分析、设计文件成果材料2项以上。
  二、四川人力资源高级经济师评审业绩要求是什么?
  获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以来,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制定的人力资源领域重要规划、政策规章、行业标准等,对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提高。
  (2)主持承担国家、省重大战略任务、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人力资源工作或提供人力资源专业服务,作出突出贡献。
  (3)主持过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重点人力资源情况与发展问题的调研工作,撰写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提出的建议或方案,对加强和改善人力资源管理或服务具有较大的实用价值。
  (4)负责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领域研究、开发、推广、应用高新技术(管理技术)项目或创新产品,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直接主持、承担或指导过人力资源领域内3项以上大型项目的策划和组织实施活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在本地区、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6)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筹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专业性人才市场等重大项目,获批国家级、省级园区、市场,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以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7)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大、中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或市(州)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5年以上。
  (8)主持小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或县(市、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8年以上。
  (9)从事人力资源领域工作10年,为部门(单位)全面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水平作出显著贡献,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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