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副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通知暂时还没有发布,根据往年的时间预估:2024年黑龙江副高级经济师申报时间预计在10月份,请计划申报黑龙江省2024年度高级经济师评审的朋友关注官网网站发布的相关文件!
2024年黑龙江副高级经济师申报时间预计
  一、黑龙江副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政策要求(以2023年为例)
  (一)申报人应为全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中从事经济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申报人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60分)或省内合格标准(55分),且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二)经济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规〔2021〕10号)执行评价标准。
  (三)申报人员计算任职资格、聘任时间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各类评聘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通过人员任职资格从2023年9月1日算起。
  二、黑龙江副高级经济师评审审核和推荐程序(以2023年为例)
  (一)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核查推荐、主管单位逐级审核推荐的程序进行申报。
  (二)申报人员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反映个人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记入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同时追究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回避原则设立推荐委员会,其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二;推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由推荐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同意票数须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拟推荐申报人员须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推荐申报。
  (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查,发现申报人员参评资格和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避免简单地将问题和矛盾上交。
  (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申报人员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编制外申报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人才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六)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须根据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研究制定推荐方案,由主管部门统筹把关,合理确定推荐参评人员数量,有效解决待聘人员"存量”与待评人员"增量”问题,加快实现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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