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要求有基本条件、专业知识要求等,不了解的可以来参考下文。
一、北京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要求有哪些?
1、基本条件:申请人需具备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并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或者已取得非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此外,对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国家规定可直接聘任经济师职务的职(执)业资格,可视为经济师资格,相应证书可视为经济师资格证书。
2、专业知识:自2004年起,北京市对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人员试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确定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申请人须参加《经济理论与实务》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的评审。
3、评审条件:对创新提出并成功实践商业模式、资本运作模式、企业管理方式,或在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经济专业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此外,对从事经济领域研究工作的人员,重点评价其提出和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问题、研究制定行业规划标准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对从事经济领域管理实践的人员,重点评价其开展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实践、人力资源服务实践的能力和业绩,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评审程序:北京市实行社会化评价机制,坚持“个人自主申报、行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管”。经济专业人员通过考试、评审,取得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后,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自主、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5、监督与管理:加强评审委员会建设和评审监督,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健全和完善职称评审监督机制,坚持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结果验收和备案制度,加强对申报审核、评价标准、工作程序的监督检查。
二、高级经济师评审需要准备的材料
1、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高级经济师评审通常要求申报人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著作或论文。一般需要发表1-4篇论文,各省对论文发表的要求有细微差别,但通常要求文章字数在2000字到5000字之间,并需发表在具有国内标准书号(ISBN号)、国内统一刊号(CN号)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号)的学术出版物或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部分地区要求论文必须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2、准备业绩材料。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通常要求申报人“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够指导助理经济师、经济师等参与经济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开展工作”。具体的业绩要求请以当地通知为准,因此,在申报前需要提前梳理并准备相应的业绩材料。
3、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大部分地区在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中明确提到了参加高经评审的继续教育要求,申报时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明,个别地区对继续教育不做要求,但可作为评审加分项,因此,建议按时完成继续教育。
4、提供其他申报材料。申报人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单位聘书(聘用合同、聘用证明)、《高级经济实务》考试合格证书及参评地区要求的其他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由于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由各地自行组织,各省对于参评人员的申报条件(学历及资历)、评审条件(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与业务能力、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和破格条件会有所差异,具体请以当地发布的评审通知为准。一般高级经济师在哪里考试就在哪里评审,各省的评审政策不同,具体请以当地的评审政策为准,若想要跨地区参加评审,建议提前咨询了解参评地的评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