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一般包括学历和工作经验要求、专业能力和业绩要求、其他要求等,具体关于福建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的条件和材料可看下文。
一、福建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
1.学历及工作年限: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专业能力:系统掌握经济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能够设计实施经济项目或经济活动方案,推动经济活动有序合规展开,工作业绩较为突出。
3.考试成绩: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理论成果: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取得理论成果之一,如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
5.工作业绩:任现职以来,作为主要骨干,承担经济相关工作,并具有一定的社会或经济效益。
二、福建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材料
1、委托评审函:由省直厅、局、总公司(含试点龙头企业)或所在设区市、平潭综合试验区职改办及试点龙头企业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2、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
3、考核登记表: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的《福建省经济专业人员考核登记表》各1份。
4、简明表:《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一式30份(用A3纸打印并加盖所在法人单位公章)。
5、理论水平材料:在公开出版发行的经济管理类专业期刊或综合性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经济管理类学术论文3篇,均须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期刊上。
6、其他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或合同、近5个年度考核表、论文(专业技术总结)2篇(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国知网查询结果截屏图、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业绩材料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