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小编友情提醒您认真仔细学习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2014:财政收入,考试轻松过吧。  中级经济师考试政府间财政收入的划分
 
  (一)税收收入划分的原则
  1.效率原则
  以征税效率的高低为标准来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所得税一般由中央政府征收,土地税或财产税一般划为地方税。
  2.适应原则
  以税基的宽窄为标准来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增值税应属于中央税,房产税应属于地方税。
  3.恰当原则
  以税收负担的分配是否公平作为标准来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收入。所得税应划归中央政府。
  4.经济利益原则
  以增进经济利益为标准来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增值税、消费税划归中央。
 
  「例1.多选题」税收收入划分的原则有( )
  A.效率原则
  B.适应原则
  C.恰当原则
  D.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
  E.经济利益原则
  [答案]ABCE
  「例2.单选题」(2014年)税收收入划分的恰当原则以( )作为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收入的标准。
  A.征税效率的高低
  B.税基的宽窄
  C.税收负担的分配是否公平
  D.纳税人的属性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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