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2014年考试知识点之一:法的概念本质与特征,总共3个点,大家请再接再厉,拿下11月的经济师考试哟!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法的本质
  1.法的本质,首先表现为法的正式性(官方性、国家性)
  2.法的本质反映为法的阶级性
  3.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物质制约性
 
  (三)法的特征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2.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
  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4.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5.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
  6.法是可诉的规范体系,具有可诉性
  如果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我就没有相思的苦,没有守望的累;如果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失去你,我怕迷失自己,得到你,我更怕你哪天悄然地离去;如果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我就不会有醋意,不会嫉妒你身边的花红柳绿…纵使不爱你有多么的好,我还是毅然决然地爱上你,没有你,再好又有什么意义。——高顿网校考试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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