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高顿网校小编为您整理的2011年发布的公告《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体系改革方案》。  一、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新考试体系
  新体系分为准精算师和精算师两个层次。
  (一)准精算师部分
  准精算师部分由八门专业课程及一门职业道德教育课程组成。
  具体课程名称和主要内容如下:
  (注:1、课程A1-A8均为3小时笔试。2、考生在通过了A1-A8全部课程后,还需参加为期一天的中国准精算师《A9职业道德教育》课程的培训,方可获得中国准精算师资格。)
 
  (二) 精算师部分
  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精算师层次考试课程分为寿险和非寿险两个方向,所有课程均为4小时笔试。
  1、寿险方向
  精算师(寿险方向)的考试由七门专业课程及一门职业道德教育课程组成,具体课程名称如下:
  FC1 《保险法及相关法规》
  FC2 《保险公司财务管理》
  FC3 * 《健康保险》
  FC4 * 《投资学》
  FL1 《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
  FL2 《资产负债管理》
  FL3 * 《员工福利计划》
  (注:*号的课程为当前尚未开考的课程,具体的开考时间将根据课程的建设情况陆续公布。)
  2、非寿险方向
  精算师(非寿险方向)的考试由七门专业课程及一门职业道德教育课程组成,具体课程名称如下:
  FC1 《保险法及相关法规》
  FC2 《保险公司财务管理》
  FC3 * 《健康保险》
  FC4 * 《投资学》
  FG1 * 《非寿险精算实务》
  FG2 * 《非寿险定价》
  FG3 * 《非寿险责任准备金评估》
  (注:*号的课程为当前尚未开考的课程,具体的开考时间将根据课程的建设情况陆续公布。)
  在获得中国准精算师资格的前提下,只要满足以下其中一个系列的要求,即可获得中国精算师资格:
  系列一(寿险方向):通过FC1、FC2和FL1课程,并在FC3、FC4、FL2、和FL3这4门课程中至少通过2门课程。
  系列二(非寿险方向):通过FC1、FG1、FG2和FG3课程,并在FC2、FC3和FC4这3门课程中至少通过1门课程。
  在满足上述考试课程的要求后,还需参加为期一天的中国精算师职业道德教育课程的培训,方可获得中国精算师资格。
 
  二、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衔接安排
  (一)新旧考试体系科目转换
  在新体系正式开考前的过渡期间,考生可参照以下新旧考试体系的过渡方案安排考试。
 
  (二)过渡期新开考科目说明
  对于其他目前尚未开考的精算师课程,若在过渡期中开考,将适时公布与新体系的转换规则。
 
  (三)新考试体系实施时间
  2011年春季全面实施新考试体系,现行考试制度废止。
  成功不是将来才有的,而是从决定去做的那一刻起,持续累积而成。——高顿网校名人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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