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即将开始,湖北美术学院2022年考研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还未发布。
高顿考研为大家整理了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考研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依据,也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要求等,结合我校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防控疫情各项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各项相关工作。
(二)各教学单位招生专门工作小组履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职责,组织落实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任务。
(三)我校将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指导各学校各相关部门,各工作组明确分工职责。专门成立督导巡视组,主要负责招生考试期间全程监督、执纪、问责和安排督导巡视工作。各工作组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
三、复试形式
在全力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复试考生和教师健康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经综合研判,我校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考试的方式(笔试、听力、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入场必须接受“两识别”,及人脸必须与复试准考证、身份证一致。
四、复试时间、地点与安排
我校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于2021年3月28日—29日,在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举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复试科目与分值
1.学术型硕士
(1)美术学(除书法与篆刻研究方向):美术史论一100分、外语听力50分、面试100分。
(2)设计学:设计史论一100分、外语听力50分、面试100分。
(3)艺术学理论:专业写作100分、外语听力50分、面试100分。
(4)美术学(书法与篆刻研究方向):书法史论一100分、外语听力50分、面试100分。
2.专业学位硕士
(1)美术(除书法与篆刻研究方向):美术史论二100分、外语听力50分、面试100分。
(2)艺术设计:设计史论二100分、外语听力50分、面试100分。
(3)美术(书法与篆刻研究方向):书法史论二100分、外语听力50分、面试10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4.面试科目遵循“三随机”原则,考生随机抽取面试次序、随机抽取面试试题。随机抽取面试教师库人员、面试教师随机分组。
(二)考试日程安排
五、复试确认与资格审核
进入我校本年度复试范围的考生,必须进行复试确认和资格审核,方可领取复试准考证并参加复试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复试确认(线上缴费确认)
考生按时缴纳本年度复试报名费即视为本人同意参加复试:
1.报名缴费时间:2021年3月22日下午17:00至3月24日下午17:00
2.报名缴费标准:100元/考生。
3.线上缴费方式:
学校官网(www.hifa.edu.cn)——信息服务——湖北美术学院校园统一缴费平台(http://59.175.220.115:33899/xysf/)。
(1)登录方式:用户名(必须选择“用户名”登陆)
(2)用户名:考生身份证号
(3)密码:考生身份证号后六位
我校应届毕业生或往届已有该系统账户的毕业生,若密码已修改,则使用修改后的密码登录,并且登录方式也必须选择“用户名”。
考生成功登陆后,点击“其他费用”进行交费。
4.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考生成功缴费后不再给予退费。
(二)资格审查(线上资料审核)
我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考生需提前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电子文件或清晰电子文件:
1.初试准考证;
2.考生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大学期间成绩单(需教学管理部门盖章);
4.往届毕业生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与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非全日制考生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7.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网报后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9.考生本人手写签字《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研招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1)。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提交上述材料电子档以1个压缩文件包形式,文件名、邮件名均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研究方向”,于2021年3月25日17:00前,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zjc hifa.edu.cn。
考生材料发送后,学校将按照“四比对”的方式,通过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对考生信息进行数据比对,组织专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不再单独通知。审核存疑或不通过者,学校将单独通知考生本人,并进行相应处置。
(三)放弃或无复试资格
1.考生未按时缴纳复试报名费即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即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考生资格审核未通过即视为无复试资格;
4.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可手写自愿放弃申请和说明,以高清扫描或拍照电子版发于审核材料提交日期截止前送至zjc hifa.edu.cn。
六、防疫基本要求
(一)已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及时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下载并填写《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研招复试健康考试承诺书》(附件2),提交考试前14天的体温信息情况与监测情况,并如实反应本人身体健康状况,3月28日上午领取复试准考证时,现场提交考生本人纸质承诺书。
(二)全体考生务必提前注册湖北健康码,考前请尽量避免外出或前往境外地区,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三)我校将在考前发布《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研招复试防疫须知》,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
七、复试体检
(一)请考生于3月28日上午领取复试准考证时,领取《湖北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体检指南》与《体检表》,并按考生本人编排的体检时间(3月30日至31日),于体检当天7:30自行前往并达到湖北省中医院光谷院区体检中心(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856号)进行复试体检,体检费用130元/人,费用自理。体检时请空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提前贴好本人1寸彩色登记照)。体检完毕后将体检表交到医院体检中心。
(二)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体检,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分数构成与录取
(一)分数构成
1.复试成绩(250)=外语听力(50)+艺术理论(100)+面试(100);
2.综合总成绩(750)=初试(500)+复试(250)。
(二)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2021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执行。学校保留对各类型以及研究方向的计划进行合理调整的权利。
(三)录取基本规则
1.学校综合考量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体健康状况,根据类型与方向,分别进行考生综合总成绩排名,按照分配计划名额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排名不分学科专业类别、院系、研究方向)。
3.若有排名计划名额末位有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复试成绩相同,再按照复试面试成绩作为第一排序,初试业务课一与业务课二成绩相加为第二排序择优录取。
4.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面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
(4)复试考试科目未全部参与者;
(5)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单科低于60分)。
拟录取名单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录检并审核批准。
九、调剂复试
我校将在一志愿录取结束以后进行调剂。具体调剂办法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及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另行发布的《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等信息公告。
十、录取政审
拟录取的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交政审材料:
(一)考生自行打印《政治审查表》(附件3),提交所在单位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未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考生将高清电子版档的《政治审查表》,以PDF或JPG格式文件形式,文件名、邮件名均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研究方向”,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zjc hifa.edu.cn。
十一、其他
(一)我校本年度无破格复试。
(二)考生若有相关问题咨询,请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与反馈:邮箱zjc hifa.edu.cn;电话027-81317222(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学校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投诉和申诉。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具有充足理由,可通过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经学校调查研究后,由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答复考生。
1.监督举报电话:027-81317222、027-81317062。
2.监督与申诉邮箱:zjc hifa.edu.cn。
(四)因疫情防控等不可预测与不可抗力等因素,我校保留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
(五)本办法公布后,若与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要求与规定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
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1日
原文地址:https://zjc.hifa.edu.cn/info/1061/14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