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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全面做好我校2022年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相关要求,指导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复试批次及时间
我校2022年复试工作自3月下旬开始,至4月中下旬结束,具体以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初试成绩要求
1.除会计专业硕士外,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执行国家B区《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会计专业硕士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成绩192分(含192分)以上,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成绩要求执行国家B区《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的分数在符合《甘肃政法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中规定的调剂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
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准予复试。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及
其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成绩不低于280分,政治理论、外国语成绩分别不低于43分,业务科一、二成绩
分别不低于80分。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初试的成绩要求执行《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B区关于少数民族照顾分数线要求。
五、调剂工作
详见《甘肃政法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六、复试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统一组织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核查。学校加强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的核查,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要求。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重新安排复试。
七、复试方式、内容和组织
2022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采用网络复试方式,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的120%发放复试通知。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当扩大参加复试人数比例。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等。复试成绩为100分。
(一)专业基础能力测试
主要考查学生专业素养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满分25分。
(二)综合素质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科研素养、社会实践、社会责任、心理素质、创新能力和表达能力等。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满分60分。
(三)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口语、专业知识翻译等实际应用能力。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满分15分。
(四)同等学力加试
加试科目按招生简章所规定的科目进行。每位考生的时间不超过15分钟。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不予录取。
各复试小组记录应当由工作秘书现场填写,经复试小组组长和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并于复试结束后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复试组织
各复试专业根据归属,由所属学院具体负责复试工作。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的复试工作由法硕中心统筹安排,会计专业硕士的复试工作MPAcc中心统筹安排。
八、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成绩计算
普通专业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计算得出。其中初试成绩权重A=0.5,复试成绩权重
B=0.5。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初试
成绩权重(A)+复试成绩总分(专业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B)。
管理类联考相关专业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计算得出。其中初试成绩权重A=0.5,复试成绩权重B=0.5。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
÷3×初试成绩权重(A)+复试成绩总分(专业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B)。
(二)录取
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复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加试成绩等两项成绩中有一项不合格(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法律、会计专业硕士的录取分配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和会计专业考生,复试录取结束后,由研究生处根据“志愿优先、以分定序”的规则确定考生归属学院,具体分配规则录取结束后公布。
九、复试考试费
复试考生应缴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每位考生应交纳复试报名费90元;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另交纳加试考试费用60元。复试考试费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专款专用。
十、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在拟录取后向学院提交近期自行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一、信息公开和监督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将分别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甘肃政法大学研究生处网页公开。咨询电话:0931—7601383。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为受理复试结果投诉/申诉的机构,投诉/申诉电话:0931-7601566。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本文原文来自:甘肃政法学院院校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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