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这几年就业、出国压力增加,参加全国统一研究生考试的人越来越多,近几年的报考人数呈持续上涨趋势,别担心,高顿小编今天为各位同学带来了最新消息——山东大学考研录取原则公布,那么一起来看看吧~
23山东大学考研录取原则公布!
  第一条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二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录取时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参加非全日制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时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其中,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以及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定向就业考生不予录取。
  第三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信息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条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校内招生单位、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第六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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