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考试一般包括初试与复试两大类。考生最终录取结果往往依据初试与复试的综合成绩进行选拔。因而考生在备考时不仅要关注初试,同时也需要对于复试有一定了解。这里高顿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湘潭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办法的相关安排,各位23想要报考湘潭大学的考研人,快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湘潭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湘潭大学已经公布的相关复试录取公告可知,其复试录取安排主要如下:
  一、录取规则
  (1)各学院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规则:各学院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标再在调剂生中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非全日制考生单独排队录取。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A、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B<60分);
  B、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
  C、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任意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D、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E、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F、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G、体检不合格者。
  (4)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6)拟录取的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见官网附件)原件寄达录取学院,由学院对考生表现情况进行审核,未按时邮寄或审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7)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规定日期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再入学。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9)入学后3个月内,院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二、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B和初试成绩A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X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自定。
  (1)复试成绩B为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理论(限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成绩之和,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各部分成绩所占复试成绩的比例,具体以各学院向社会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专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满分100分)的占比分别以a、b、c、d表示(a+b+c+d=1)。
  复试成绩B=专业笔试成绩*a+综合面试成绩*b+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c+思想政治理论成绩*d
  (2)初试成绩A为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数。
  (3)总成绩=A*(1-X)+B*X
  以上就是有关湘潭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原则及考试成绩计算方法的相关介绍,相信对于各位23考研人的报考备考可作一定参考。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考研院校、考研专业信息,欢迎前往高顿考研频道!等你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