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采取先考试后分向的方式。但是在进行相关研究方向选报时也有一定的选报要求安排。所以22年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研究方向选报主要有哪些要求呢?快来和高顿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选向要求
  一、方向限额
  1、法律(法学)专业(100)涉外法治(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特色研究方向限招20人,学校根据自愿报名和综合考评,择优录取。
  2、法律(法学)专业拟定的其他研究方向开设下限为20人,其中国家和社会急需的(103)公共卫生法律实务方向不受下限限制,学校特别扶持的(102)智能法实务方向开设下限为10人;各研究方向开设上限为35人,其中推免生的限额为15人。
  3、法律(非法学)专业拟定各研究方向开设下限为15人,其中国家和社会急需的(204)公共卫生法律实务方向不受下限限制,学校特别扶持的(202)政务法治、(203)涉外法治(国别法、比较法)、(208)犯罪调查与刑事合规、(210)网络与信息法和(211)司法鉴定实务等方向开设下限为7人;各研究方向开设上限为30人,其中推免生的限额为10人。
  4、除(100)涉外法治(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之外,第一志愿选报人数超过上限人数要求的研究方向,实行动态调整。即以上限人数为基数,选报人数每递增10人,该研究方向可增加1个名额;递增不足10人的,不增加名额。经动态调整后,法律(法学)专业各研究方向以40人为限,法律(非法学)专业方向以35人为限。
  二、选报要求
  1、选报时,法律(法学)专业除零志愿外,各研究方向应至少选报四个不同的志愿;法律(非法学)专业各研究方向应至少选报六个不同的志愿。
  2、请拟录取法律硕士研究生结合自己的专业基础、兴趣爱好和职业规划等选择专业研究方向。
  3、所报志愿为专业研究方向调剂的唯一依据。
  4、在规定期限内专业研究方向选定后,不能更改。
  5、未按照上述要求选报的,学校按照分配规则无法满足其所填专业方向的,将由学校随机分配。
  以上就是有关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具体研究方向选报要求的相关介绍,相信对于各位23考研人的报考择向可作一定参考。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考研院校、考研专业信息,欢迎前往高顿考研频道!等你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