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2023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福建农林大学2023年法律硕士拟招生人数为65人,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招生简章的详细内容,供各位考生参考~
福建农林大学2023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福建农林大学地处海上丝绸之路门户、首批对外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福州,是一所农、林、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与福建省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福建农林大学于1994年设立法学专业,2016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2017年法学专业入选校“双一流”建设高原学科培育对象,2019年“法律硕士导师团队”入选福建省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团队。我校为福建省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的会长单位,拥有教育部“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国家林业局“南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基地”等部级科研平台,以及“农村廉洁建设研究中心”、“农村法治研究中心”等福建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已建成实践基地共20多家,涵盖法院、检察院、仲裁机构、政府机关、律所等单位。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在公共管理学院。本学位点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专门型、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法治人才。现有法律硕士生导师29人,学院还聘请了近40名来自福建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专家担任实践导师。截至目前,已累计招收培养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277人。
  一、专业介绍
  1.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熟悉国际规则,具备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及法律应用能力,适应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及其他领域法律服务需求,特别是服务我省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专门型、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法治人才。
  2.主要课程
  (1)法律(非法学)专业
  Xjp法治思想、法律职业伦理、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法律英语等,以及法律写作、法律检索、模拟法庭仲裁调解、法律谈判、案例辩论、法治社会调查等实践课程。
  (2)法律(法学)专业
  Xjp法治思想、民法与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刑法与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原理与实务、法律职业伦理、法律英语、农村法治专题等,以及法律写作、法律检索、模拟法庭仲裁调解、法律谈判、案例辩论、法治社会调查等实践课程。
  二、招生信息
 

专业

035101法律(非法学)

035102法律(法学)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学制

3

学习方式

全日制

初试科目

035101法律(非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035102法律(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复试科目

 ①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

 ②英语

 ③专业综合(含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

拟招生人数

65人(具体以当年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学费

8000/学年·生(具体以当年学校发布的收费办法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要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六)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
  3.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②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3年6月底前有效。
  ③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④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⑤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名登记表请考生妥善保存。
  ⑥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⑦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⑧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⑩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有效期6个月及以上),否则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七、复试
  (一)教育部发布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福建省属于一区范围),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在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网页公布符合要求的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二)复试一般安排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公共管理学院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学院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八、在校学习期间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2000元、8000元、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津贴按学校规定发放。
  2.学校开展优秀科研成果、优秀学位论文等项目评选活动,鼓励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到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同时,积极引入多种社会资金,对研究生的学习、生活进行奖励和资助。
  3.录取类别为定向(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不进行就业派遣。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九、其他
  (一)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二)本简章未尽事宜,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福建农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3702953、83769605
  电子邮箱:fafuggyzb 163.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12室
  邮政编码:350002
  本文原文来自: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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