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师范大学公布了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包括报考条件、报名流程、考试、学费标准等内容。为了大家更好的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3辽宁师范大学考研招生简章的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2023辽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收约1800人(含推荐免试生名额,拟招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20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6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收约260人。部分专业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具体招收专业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上述招生计划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复试阶段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会根据生源、初试成绩和录取推免硕士人数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同意书,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考生除了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之外,还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报考要求(详见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三、学制(基本修业年限)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法律(非法学)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艺术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的学制为三年外,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二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教育硕士学制3年,公共管理硕士学制2年。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利用寒暑假进行学习,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利用周末及其他业余时间进行学习。
  四、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五、考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硕士研究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详见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3.初试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
  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2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不再单独发出成绩通知单。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名单、办法、调剂及其他具体事宜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发布,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3.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录取
  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学费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的学费标准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收费标准以当年省物价局批示为准。
  八、研究生奖助体系
  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和研究生助学金体系。
  1.研究生奖学金体系
  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2.研究生助学金体系
  研究生助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等。
  具体的奖励资助政策以学校的管理规定为准,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
  以上内容来源: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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