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是国家“小211工程”(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今年从学院复试线上调可以看出热度在增加,建议初试分数在220分以上。
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一、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 |
拟招统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125300)
会计 |
37 |
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 英语二 |
二、参考书
1、初试参考书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考试大纲。
三、学院复试细则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以上三种测试考查满分均为100分。复试具体内容分别如下:
(一)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考核内容包括:
会计(MPAcc):政治、专业综合测试(含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与管理会计、审计)。
(二)外语能力测试:考察考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三)综合素质考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
(四)其他说明
1.复试的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报考会计(MPAcc)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管理学和初级会计学,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招生复试方案为准。
(一)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50%+外语能力成绩×20%+综合素质考查×30%2.考生总成绩计算
初试总分300分(MBA及MPAcc)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均需至少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
1、22届复试分数线及招生人数(不含特殊计划)
专业
|
复试分数 线 |
一志愿
录取人
数 |
一志愿录取
最高分/最
低分 |
调剂人数 |
调剂最高分/最 低分 |
总录取 |
会计 |
202 (50/100) |
52 |
240/202 |
0 |
/ |
52 |
五、一志愿拟录取分数区间及录取率
125300会计
分数段 |
复试人数 |
录取人数 |
录取率 |
240-249 |
1 |
1 |
100% |
230-239 |
5 |
5 |
100% |
220-229 |
9 |
9 |
100% |
210-219 |
21 |
18 |
86% |
202-209 |
41 |
19 |
46% |
六、报录比
院校不提供报录比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