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以上为中山大学复试基本分数线。各招生单位在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之上,可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复试工作安排请密切关注各招生单位的官方网页。
2.中山大学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审计[0257]、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旅游管理[1254]、图书情报[1255]六个专业通过提前面试的考生,适用国家A类线。复试及录取要求参见相关招生单位规定。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分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由分配到该专项招生计划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精神,中山大学现对符合教育部规定享受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材料进行摸底收集,经我校审核材料合格的考生将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教育部加分政策包括: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来源于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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