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贵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公布了,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吧!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文件规定及教育部相关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做好贵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6〕23号)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学科特点与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院指导下由学院负责管理实施,主要复试工作原则和研究生录取原则按学校规定的实施办法执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下设复试小组和纪律检查组。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主要职责:
1.组织领导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包括组织机构设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内容程序以及评价评分标准等;
2.执行完成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3.确定本单位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4.按照国家保密要求,组织命制、保管本单位复试试题;
5.按照相关要求遴选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学术水平高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并负责对复试教师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培训;
6.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确保复试工作有序、规范、高效;
7.制定本单位招生录取工作应急预案;
8.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简单放权、层层转交。
(二)复试小组主要职责:
1.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并开展复试工作;
2.对考生表现进行独立评分;
3.对评分结果和考生作答情况保密;
4.随机安排考生进入考场、做好复试记录,并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三)纪律检查组主要职责:
1.负责对复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复试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2.负责对考生的终评成绩进行复核。
3.负责监督保证本考场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4.在复试全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考试纪律,以及违反我校复试规定程序和要求的情况,须立即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报告。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开展。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带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科印章的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二)复试时间
我院土木工程、土木水利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定于2026年3月20日,当天上午8:00-9:00进行笔试,上午9:30开始面试,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请考生做好准备。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复试比例
根据要求,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生源充足的专业(按一级学科),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20%的学科专业(按一级学科),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我院土木工程专业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总成绩大于等于254,满分为100分的科目成绩大于等于32,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成绩大于等于48。我院土木水利专业复试分数线为:总成绩大于等于254,满分为100分的科目成绩大于等于32,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成绩大于等于48。
(四)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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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所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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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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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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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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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
向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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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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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招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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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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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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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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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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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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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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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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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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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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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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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 供燃气 、通风及空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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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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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与隧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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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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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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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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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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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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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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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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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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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环境工程
(含供热、 通风及空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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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复试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30%+面试总成绩×70%,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予录取。
1.笔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笔试科目为《工程力学》,考试时间为1小时,参考书目为①《工程力学,静力学》(第5版),高等教育出版社,ISBN:9787040548563;
②《工程力学,材料力学》(第5版),高等教育出版社,ISBN:9787040548549。
考生可携带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及三角板、直尺。
2.面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外国语听说能力、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三方面。面试具体流程和权重如下:
(1)考试流程:
1)考生进行中文和英文自我介绍,用时不超过四分钟;
2)考生现场抽取两道题目作答,一道为专业方向知识题、一道为综合能力测试题。每道题有两次抽题机会,若考生放弃回答第一次所抽题目,则第二次所抽题目必须回答。
(2)考核占比:
1)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考察考生的外国语听说能力,占面试总成绩的20%;
2)专业能力考核:全面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占面试总成绩的50%。
3)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习能力、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实践(试验)能力;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占面试总成绩的30%。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录取排名以此计算排序。
(七)复试费用
复试费100元/人。缴纳复试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八)资格审查
在复试之前,学院研究生科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请考生在3月19日15点前将资格审查所要求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的照片按序号顺序,合并生成一个PDF文件,邮件主题和PDF命名
格式为:2026考研复审-考生编号-专业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如:2026考研复审-106588888888888-土木工程-张三-132xxxxxxxx),发送至指定邮箱:ttche@gzu.edu.cn,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格审查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时将对照电子版进行检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2026年3月18-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贵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科406办公室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请按顺序):
1.初试准考证(2张)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自觉遵守,在复试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诚信应试。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7.复试费缴纳凭证,复试费100元/人。缴纳复试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8.二等功申请免初试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
(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
(2)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
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九)调剂
调剂学院根据学校调剂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另行通知。
(十)体检
考生体检在学校校医院进行,体检须空腹,收费标准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为了缓解拥挤、保证大家按时完成体检,现采用分批次体检方式:
第一批次:2026年3月19日贵州大学东校区校医院
第二批次:2026年3月21-22日贵州大学西校区校医院(崇远楼)
体检要求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七十二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按照复试考生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未录满计划的研究方向,以该专业(不分研究方向)未录取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3.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8.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
(二)信息公示
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专项计划考生和国家政策加分应在备注中注明)以及复试成绩等。
复试结束后,学院在三日内公布复试成绩。
四、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考生注意事项
1.请及时关注我校和我院官网,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2.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学院(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附则
(一)本办法与学校相关文件相矛盾的,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由贵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851-83862212
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851-83861218
各位考生,为方便通知相关复试事宜,因此建了QQ群,请复试名单上的考生加群:923201340,进群请发送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进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