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是不是出卖剩余时间?
通常我们还会称上班出卖的剩余时间是出卖剩余价值。
​“必要劳动时间”的对称。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时间中除用于生产维持劳动者自身及其家庭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间以外,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时间。与剩余价值的生产相联系,工人在一个工作日内的劳动时间划分为两个部分,即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
 
出卖剩余时间
工人超出必要劳动的界限做工的时间,虽然耗费工人的劳动,耗费劳动力,但并不为工人形成任何价值。把工作日的这部分称为剩余劳动时间。这段时间形成剩余价值,剩余价值以从无生有的全部魅力引诱着资本家。因此,把剩余价值看作只是剩余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对象化的剩余劳动,这对于认识剩余价值也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这是因为,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就是为了攫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因此资本家总是千方百计地缩短雇佣工人工作日中的必要劳动时间部分,延长剩余劳动时间部分。当劳动者认识到剩余价值是由他们的剩余劳动创造出来的时候,资本家无偿占有雇佣工人剩余价值的剥削真相就全部揭示出来了。
剩余价值公式:
W(商品价值)=c(不变资本)+v(可变资本)+m(剩余价值)。
其中:
c:不变资本,生产资料构成的资本。(土地、机器、厂房、设备)。
v:可变资本,以劳动力形态存在的资本。(以工资为报酬的劳动力)。
资本主义经济认为,剩余价值全部属于生产资料所有人。
因为他们已经通过工资购买了工人的劳动,按照契约关系,雇佣双方已经两清了,剩余价值的分配与劳动者没有关系了。
马克思认为,剩余价值应该按劳分配。
因为不变资本并不创造价值。劳动是价值产生的原因,剩余价值应该完全按劳分配。经营者的管理也是劳动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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