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统考奖学金按当年实际入学学生的管理类联考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若初试总成绩同分,则根据管理联考综合单科分数排名,若综合单科分数相同,则根据复试总分排名,
2、全日制非定向MBA纳入学校奖助范围,可享受学制内的国家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具体发放金额及形式以学校当年政策为准。
3、校友奖学金获得者需前置学历为华东师范大学统考全日制本科或者研究生以上学历,学生需提供证书进行评定。
4、预面试“先行者”奖学金、校友奖学金可以与各类奖学金叠加,但所获得的奖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总学费,
5、所有奖学金仅限于一志愿,如果初试成绩未达到高等次奖学金标准的,则顺延至下一等次奖学金,且不占下一等次的名额。
6、奖学金根据每学年学费缴纳比例发放,获奖学金学生如在今后学习过程中出现未按时按比例缴纳学费、违纪、退学,视为放弃对应奖励,不再补评,
7、如考生当年延期入学、休学均不享受各类奖学金政策。
9、奖学金在发放过程中产生个税问题,由学生自行承担,
9、本政策细则解释权属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