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录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切实做好学校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云南省2019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坚持差额复试原则;
(四)参加复试考生须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复试分数线。二、复试录取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及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研究生招生工作。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成员由监审处负责人、研究生部主任、分管招生工作的副主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人。任务和职责:制定研究生招生考试和计划分配等宏观政策,指导硕士和博士两个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进行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伏润民  
副组长:王  敏
成  员:翟  勇   兰  天   李德清    李云飞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全面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部行政负责人,研究生部分管研究生招生领导以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导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王  敏
成  员: 兰  天   李德清   李云飞  (三)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组长由各培养单位行政负责人担任。小组设置纪检委员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担任。研究生秘书须为小组成员。具体名单由各培养单位确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三、复试录取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一)复试分数线确定与调剂
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人数,确定学校最低复试分数线。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一志愿上线情况,确定需要调剂的专业和计划。按照《云南财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挑选调剂考生,并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各专业调剂满额后即关闭系统。(二)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网站提供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含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名单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提供调剂考生复试名单查询。(三)复试选拔与体检
  为了更好的保障考生利益,学校将复试体检工作分为两个批次进行。
(一)第一批
第一批复试体检是指学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和一志愿上线情况,对于第一志愿生源充足,不需要调剂考生的专业优先进行复试和体检。
(二)第二批
第二批复试体检是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校公布的分数线和下达的招生计划,存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需要调剂考生后才开展复试和体检工作。在这批次中,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一同复试,且第一批次中未进入复试或未被录取的我校一志愿考生,若满足调剂条件要求,可申请调剂该批次的专业。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并发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安排复试考生进行复试(含考试复试资格审查复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和思想政治理论加试等)。所有复试工作于4月10日前结束。
校医院集中安排体检。各培养单位体检安排情况详见相关学校体检复试通知。(四)复试结果公布
复试结束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考生复试结果提交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审定,审定无误后报研究生部备案,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部统一公布复试结果。(五)确定拟录取名单
5月初,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安排,确定并上报拟录取名单,完成录取检查等工作。四、复试录取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一)学校最低复试分数线参照《2019年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二)按照差额复试原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依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一般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和名单,生源充足的专业可适当扩大差额比例。第一志愿人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调剂,调剂按照《云南财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执行。
(三)考生复试报到时,各培养单位须以书面签字确认的方式告知考生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确保每位考生准时参加复试。各培养单位须进一步审查考生复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所有审查结果,须有考生和两位审查老师签字确认。审查内容如下:
1.考生身份
审查身份证、准考证,重点审查复试考生身份是否相符;
2.考生入学考试成绩
审查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是否达学校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学历学籍
审查考生学历学籍是否真实,可审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注册备案表。
4.审查毕业年限及毕业专业
(1)学历为高职高专毕业的考生,毕业须满两年或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2019年9月1日);
(2)MBA和MPA考生,研究生毕业须满2年或以上;本科毕业须满3年或以上;高职高专毕业须满5年或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2019年9月1日);
(3)法律(法学)考生高校毕业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
(4)法律(非法学)考生高校毕业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代码不是0301)。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分数线的考生必须提供定向协议书和户口册复印件。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加分材料由各培养单位收齐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审核。
(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按学科(或专业)分组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注重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并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工作。
(五)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根据复试中的专业综合、外语能力、科研实践综合能力和加试等选拔环节,制定具体测试办法。
(六)复试试题、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启封和公布前为机密级材料。各相关复试材料需做好命题、存档等工作,所有面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
(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做好涉密人员教育,并组织签订保密责任书。五、复试考核内容与成绩计算(一)复试考核内容1.专业综合测试
重点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知识结构。2.外语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主要测试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3.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
结合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科研潜力和实践能力等考核。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高职高专、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须按招生章程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由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每门课程满分100分,60分及格。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5.思想政治理论加试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审计四个专业学位须加试政治理论,其余专业不加试。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60分及格。命题及阅卷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6.思想政治审查
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可采用面试或函调方式进行。7.体检
由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二)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格。
2.所有成绩计算应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3.复试成绩计算
(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审计等专业硕士:
复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2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5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10%+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成绩×20%。
(2)其他专业:
复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2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60%+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成绩×20%。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60%+复试成绩×40%。六、复试费用标准
(一)体检费:130元/人,由校医院收取。
(二)复试费:100元/人,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加收80元/人,复试费由财务处负责收取。七、监督与复议
(一) 复试录取工作期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到复试现场进行巡查。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各单位纪委书记(纪委委员)须全程参与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
(三)凡违反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四)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疑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具体参考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复核申请及时做出答复。八、录取与公示(一)录取
1.各专业复试合格考生,第一志愿依据总成绩从高至低录取后,调剂考生再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分数线的考生按定向方式录取。
3.以下情况考生不予录取:
(1)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及格;
(3)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不及格;
(4)体检不合格。
4. 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二)公示
1.考生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十个工作日。
2.通过公示的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录取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九、本方案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