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是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单位。学校分北、南、西三个校区办学,校本部位于滹沱河畔,地处石家庄市西部生态区滨水景观带,占地2950余亩,绿化面积达40%以上,被誉为“花园式”校园。
  学校实行二级管理,现有15个本科学院、5个教学部(院、中心)以及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独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中东欧国际商务研修学院。学校设有经济研究所、社会管理德治与法治协同创新中心、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等35个实体和非实体性研究机构。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培养经世致用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现有教职工1886人,其中专任教师1059人,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677人,博士和在读博士339人,占专任教师的32%,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管优秀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社科优秀青年专家等172人次。
  学校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等国家级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30余项,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有省级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30余项,这些项目有效地促进了优质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共享。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新西兰、韩国、日本、尼泊尔等40多个国家的高等院校和其他教育机构长期保持合作与交流关系。同时,学校也是承担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工作单位之一。
  学校拥有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3个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项目、10个省级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理论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经济法学、行政管理、伦理学、应用统计学)、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其中产业经济学为省级优秀重点学科;学校拥有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统计学、新闻传播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及公共管理)。
  学校2018年面向全国招收学术型硕士专业40个,招收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金融硕士(MF)、保险硕士(MI)、国际商务硕士(MIB)、资产评估硕士(MV)、应用统计硕士(M.A.S)、税务硕士(MT)、工程管理(MEM)、生物工程硕士等硕士专业学位11个。
  报考条件(若有变动,以国家规定为准)
  (一)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其中,报考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还须符合食品行业从业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学制、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一)学制
  1、全日制招生专业
  (1)法律(非法学):学制3年;
  (2)其他招生专业:学术型研究生学制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年。
  2、非全日制招生专业(若有变动,以国家、省级和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学制为3年。
  (二)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我校目前学费标准为:
  1.全日制招生专业:学术型研究生8000元/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7000元/学年。
  2.非全日制招生专业:
  (1)工商管理(MBA):学费总计35000元;
  (2)工程管理(MEM):学费总计不少于28000元,以省级行政部门批复或备案标准为准;
  (3)法律(法学):学费总计30000元;
  (4)法律(非法学):学费总计30000元。
  3.以上标准若有变动,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标准为准。
  (三)奖助政策
  1.全日制招生专业(具体办法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若有变动,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1)设立一志愿优秀生源奖励制度(标准:3000元/生);
  (2)设有国家助学金(标准:非定向就业研究生6000元/生/年);
  (3)设有国家奖学金(标准:20000元/生);
  (4)设有学业奖学金;
  (5)设有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资助项目;
  (6)提高了研究生“三助”岗位资助力度。
  2.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以国家、河北省、学校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