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硕中心)是国家“双一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双一流学科”建设单位,现已成为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教学团队、财政部重点学科、湖北省优势学科、湖北省品牌专业、湖北省拔尖创新型国际会计人才培育试验区和湖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学科点,学院(中心)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卓著,整体实力在全国高校同类院系和学科中位居前列。

      学院(中心)目前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专业水平高、研究方向齐全、特色明显的师资队伍和学术梯队,教职工13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约98%,其中教授29人,副教授44人,博士生导师23人,校内硕士生导师87人,校外合作导师270余人。师资队伍中,有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2人(其中1人已经财政部正式授予“中国会计名家证书”),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1人,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首届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1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获得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3人,省、部级学科学术带头人4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1人,荆楚社科名家1人,湖北名师1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获得者2人和会计领军人才(含后备)8人。

      学院(中心)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和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开设的专业(或方向)包括会计学、审计学和财务管理等。其中,会计学科点1978年获硕士研究生招生权,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获准建立博士后流动站;1997年被批准为财政部重点学科,2002年被批准为5个全国高等学校重点会计学科之一。财务管理学科点在1998年前作为会计学科中的财务管理方向进行建设,1998年单独设立本科财务管理专业,2002年以来纳入国家级重点学科——会计学(公司理财方向)的建设规划予以重点建设,2004年开始单独招收财务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2006年开始单独招收财务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是全国首批单独设立该专业的学科点之一,培养了我国第一位财务管理专业方向的博士后。审计学科点在1998年前作为会计学科中的审计学方向进行建设,2002年以来纳入国家级重点学科——会计学(审计方向)的建设规划予以重点建设,2004年开始单独招收审计硕士研究生,2006年开始单独招收审计专业博士研究生。

      学院(中心)于2004年成为全国首批21家会计专业硕士学位(MPAcc)教育试点单位之一,2005年开始单独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1年成为全国首批32家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教育试点单位之一,2012年开始单独招收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院(中心)2016年获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18年获全国会计硕士教指委AAPEQ认证A级成员单位。学院(中心)与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教育实践基地于2015年评为“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示范性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学院(中心)参赛团队分别于2013年和2019年获全国MPAcc学生案例大赛冠军和一等奖,近三年共有20多篇教学案例入选全国MPAcc教学案例库,5篇获得优秀,1篇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获得全国MPAcc优秀硕士论文。学院(中心)目前在读博士生70余人,在读硕士生900余人,在站博士后10余人。

      一、招生计划

      2020年计划招收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77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学校当年下达的指标为准。

      特别提示:

      我校2020年会计硕士(MPAcc)仅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有意报考我校专业硕士全日制的考生请选择报考我校全日制审计硕士(MAud)。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非全日制MPAcc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人员限2020年9月1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大学专科学历且有2年工作经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须再次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程序。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相关要求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9月发布的《考点须知》。

      (二)现场确认

      我校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10日,具体以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信息为准。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含推免生)须持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编号、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报名费,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资格审查、缴费和摄像等。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应届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往届生应选择本人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的报考点。未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缴费和摄像等任何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预计于11月发布《现场确认公告》,相关事宜以公告信息为准。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各项报考条件和具体要求,在复试、录取检查等阶段教育部、学校和学院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多次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报考资格、各阶段成绩无效,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并需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字段信息。

      5.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不接受学生档案、户口和党组织关系,不参与学校、学院各种奖学金评定,不解决学员的食宿。

      6.报名、现场确认、初试成绩与初试合格线、复试名单、复试方案、拟录取手续办理、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各个阶段关键信息均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会计学院和会硕中心的网上发布专项工作通知,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学校研招网站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均以网页信息为准。

      四、初试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入学考试初试全部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

      2019年12月14-23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详见准考证通知),初试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五、复试

      复试预计将在2020年4月左右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学院和中心发布的复试工作通知为准),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心理测试、专业知识考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等。具体复试安排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及复试通知书中注明的为准,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和录取

      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章程、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手续: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拟录取的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为“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完成与招生单位、定向就业单位的定向协议的签订,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初试合格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政审,并按要求完成拟录取手续等各项要求后方能进入录取检查。拟录取名单需经学校审核后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再经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才能正式确定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学制与培养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的基本学制为2年,学习期限为2至4年。超过4年学习期限的,学校将根据学业情况进行清退。授课地点主要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授课时间为周末,学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等方可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学费标准

      2020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的总学费为138000元(拾叁万捌千元)整,可按学年分两次缴纳。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或意外情况退学的,所缴纳的学费一律不退。

      九、其它

      1.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所有考生在报考和复试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学籍或学历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在复试阶段,所有复试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交复试学院核验、存档。

      2.因特殊情况,录取当年不能入学的,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泉楼(南)402办公室;

      联系方式:027-88387513(向老师、林老师)

      E-mail:mpacc@vip.163.com。
      文章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