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年的研究生考生考试当中,院校都会有一部分的加分指标,今天高顿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中关于加分政策的内容,23考研的同学可以参考一下,有符合条件的考生也可以尽力争取~
一、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二、提交材料
1.需提交的材料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个人加分申请。拟申请使用“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加分政策(本通知“加分政策”第2条款),必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复印件照片和《退出现役证》照片。
2.提交方式
请具备加分条件的考生于3月15日10:00前将申请材料以电子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我校研招办邮箱yjszsb hebt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加分申请】+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报考专业”。
三、其他事项
考生应当确保本人加分材料的真实性,因材料不实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请符合条件的考生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邮件,逾期不再受理。
鉴于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势,我校不接受现场提交材料,请各位考生谅解。加分资格认定结果将在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未经过资格认定的考生将不享受加分政策。
如有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内容,以上级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0311-80786777。
本文原文来自: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以上是关于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考试加分政策的内容,小编就给大家简单介绍到这里了。如果还有其他考研考试相关内容想要了解的,就请登录高顿考研频道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