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高温补贴标准
  按照我国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日*6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此外,日*6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6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分别比2007年颁布的标准提高了40元、30元、2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9月),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通知》还要求,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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