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15日,资源税迎来全面改革后的[*{5}*]纳税申报期。连日来,各地地税机关密切关注征期申报情况,强化动态监控,保证纳税人顺利申报。从目前掌握到的情况看,资源税全面改革合理减轻企业负担和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的双重效应已初步显现。
从价计征减负效应明显
“8月公司申报缴纳资源税的石灰石单价为20元/吨,计税收入432.5万元,入库税款25.9万元。若按改革前的从量计征计算,石灰石计税总量为21.6万吨,税率为3元/吨,应缴税款64.8万元。改革后比改革前少缴资源税38.9万元,税收负担下降约60%。”在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禹志强算了一笔改革账。
此次资源税全面改革提出,在煤炭、原油和天然气等已实施从价计征改革的基础上,对铁矿、金矿、铜矿和石墨等21种矿产资源实行资源税从价计征。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全面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有助于建立税收自动调节机制。当资源价格上涨、企业效益增加时,资源税随之增加,将有效抑制资源价格上涨过快和矿业经济可能出现的过热;当资源价格下降、市场低迷时,能够自动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保障矿业经济持续健康运行。
从宁夏地税局了解到,宁夏资源税全面改革后[*{5}*]征期,全区共征收资源税285.4万元,涉及113户企业。其中受益*5的矿产品石灰石品目的资源税平均税负下降50%以上。
清费立税助力企业发展
作为湖北省减负效果最为明显的磷矿石企业,湖北兴发集团总会计师王琛透露,据该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实施从价计征后,预计企业全年将少缴资源税2000万元以上,同时伴随着相关的清费政策,企业负担将进一步减轻。“这次改革实实在在减轻了企业负担,我们将加大在机械化、自动化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应对当前人力成本上升带来的压力。”王琛说。
“此次改革坚持‘清费’与‘立税’并行,将全部资源品目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同时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并取缔地方针对矿产资源违规设立的各种收费项目,确保税费平移目标实现。”湖北省地税局税政三处副处长熊斌表示,资源税全面改革后[*{5}*]征期结束,来自湖北省17个市州的数据显示,各类资源品目税负相比改革前均有所下降。据湖北省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按照2015年同期数据口径,初步预测全省19个资源税税目相关企业全年减负1.5亿元。磷矿石行业今年将总体减负1.1亿元左右,其中重点产区宜昌市的磷矿石企业将减轻税负9500万元左右。
有关专家表示,资源税全面改革理顺了资源领域税费关系。一方面,将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征价格调节基金,取缔地方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从源头上堵住乱收费的口子;另一方面,坚持测算税率时的税费平移原则,保证了企业负担控制在合理区间,既总体上实现企业减负,又为规范政府非税收入探索路径、提供借鉴,有利于企业生产和经营环境的持续改善。
水资源税促进环境保护
在河北省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是此次资源税全面改革的另一大亮点。改革实施一个月以来,用水企业有何感受?
“公司今年8月缴纳水资源税6.7万元。预计全年需要缴纳水资源税70万元。但如果在尾矿库下方建回水池利用废水生产,废水不足时补充地下水,一年就可以减少水资源税支出约50万元。”近日,河北省承德市地税局的税务人员为群峰矿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算了一笔账。
“既然账都算明白了,又有政府的支持,那就马上动工。”该公司负责人当即表示,如今水资源越来越匮乏,开征水资源税后,企业将会更加主动地承担起节约用水的责任。
据了解,河北省对此次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采取区别对待、分类施策的原则,对当年累计取水量超过取用水计划的部分,分3个档次加倍征收,充分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严控地下水过量开采。同时,省内地税机关积极与地方政府协调,帮助用水企业克服资金困难,修建废水回收利用设施。
承德市常务副市长李晋宇表示,通过试点开征水资源税,承德市将以税收工具为杠杆,加快开展对全市现有天然矿泉水生产等企业的节水改造,保护水环境、发展水经济。
本文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王文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