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53,证券简称:东方银星)发布《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公告称,东方银星原聘用的信永中和会计所与公司服务合同到期,现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评议,认为中审亚太会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更换2017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中审亚太会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一致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东方银星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信永中和会计所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所,并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文来源:中国会计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