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公示 
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7】6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规定,自2017年6月-9月底对部分钢铁、煤炭企业开展去产能政策落实及会计监督检查,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主体、检查方式等予以公示,请予监督。 
河北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联系电话:0311-6665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