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最近,美国圣母大学门多萨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杰夫·伯克斯(Jeff Burks)和美国俄亥俄大学商学院助理教授珍妮弗·史蒂文森(Jennifer Stevens)针对审计师解聘事宜开展了一项新的研究,其研究报告题为《解聘审计师:不透明的披露与时机抉择透露的信息》,但尚未对外公开发表。两位作者建议,财务总监(CFO)在基于合法理由考虑解聘公司的独立审计师时,例如对审计师事务所的报价或质量感到不满,应尽可能在财年的第二季度结束之前解除这一关系。
如果一家公司在第二季度结束之后才宣布解聘其审计师,那么,在伯克斯看来,该公司将面临风险,可能被有心者解读为希望通过结束聘用关系来掩盖“恶意”行径。
伯克斯指出,相比之下,公司在通常是审计合同续约时点的财年开始尽早解聘审计师,这一举动向投资者表明公司的行动“是按计划实施的”,而不是“突然改变了主意”。“投资者普遍认为,公司倾向于在财年的开始阶段就敲定审计师。所以,如果你在当年晚些时候再更换审计师的话,投资者会认为这一行为足以表明你改变了主意。”
而这样一种信号势必会引发资本市场对贵公司行为的疑问。伯克斯补充到,市场会问“什么促使你改变了主意?你知道审计费用可能是多少吗?所以,可能是因为你与审计师之间产生了某种冲突,进而促使你采取了这一行动。”
在这种情况下,最终的假设可能是:问题在于公司的财务报告,而不是审计师的工作。这是因为审计师注重维护自身在保密方面的声誉,通常对客户的报告问题三缄其口,即使是在该公司已经解聘审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下。
无论如何,伯克斯和史蒂文森在研究报告中提供了相关证据,以说明投资者一直以来的怀疑:当一家公司等到一个季度或两个季度之后才解聘其审计师,与尽早采取类似行动的公司相比,市场更有可能在不久之后获悉该公司的某些负面消息。
研究报告指出,“如果公司在财年的第二季度之后才解聘审计师,与其他在提交上一年度报表不久之后就解聘其审计师的公司相比,这类公司未来的重述率、重大缺陷率、退市率明显更高。”
两位作者发现,实际上,如果公司在财年的季度结束之后才解聘审计师,那么,“未来两年内,该公司的重述概率大概是其他公司的两倍,而重大缺陷的概率则超过了四倍”。
在研究过程中,两位作者从研究公司Audit Analytics所提供的资料中采集数据,框定了2000年至2013年期间所公布的16,096项审计师解聘事例。他们将解聘事例限定在2001至2012财政年度内,并与Compustat、证券价格研究中心(Center for Research in Security Prices)、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电子数据收集分析检索系统(EDGAR)”数据库的数据进行匹配,最后筛选出3,976项解聘事例。
两位作者写到,公司对审计师解聘事项进行披露属于强制性要求,且通常具有既定格式,但这些披露内容“基本上未能增强预测性。公司按强制要求进行披露之后,其股价的波动表明市场往往未能对此做出充分反应。”
但是,他们认为披露的时点选择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研究报告指出,“财年的第二季度末是个明显的分水岭,在此之前的解聘事项可能看起来稀松平常,而之后的解聘事项则令人生疑”。
另一方面,最为常见的审计师解雇时点是在公司提交其年度报表后的30天内,这通常也是审计合同的续约时间段。
此外,在提交年度报告不久之后,公司必须就续聘或是解聘审计师做出决定,以便审计师拥有充分的时间来完成第一季度的季度报表审核工作,且股东能在公司年度会议上就审计师事宜进行投票。
由于审计业务合同通常涵盖整个报告年度,伯克斯和斯蒂文森认为,“如果公司在年初的业务合同续约期之后才解聘审计师,则表明公司对最初选择的审计师出现了反复”。
他们补充到:“在管理层日益认识到会计问题或与审计师的冲突加剧的情况下,这种反复就可能发生。”
研究报告指出,若解聘行为发生在财年第三季度开始之后,“则未来财报重述的风险水平接近审计师主动请辞带来的重述风险水平”,而在公司主动解聘审计师的情况下,这一现象并不常见。
两位作者引用了其他研究者早期的研究成果,并指出如果审计师主动请辞,这无疑表明该公司存在一定的会计硬伤或审计风险不断攀升。这么说的理由是什么?审计师“通常没有动机放弃健康且低风险的客户”。
伯克斯和斯蒂文森指出,其他研究还发现“审计师主动请辞后,公司往往爆出内部控制问题、发生集体诉讼以及遭遇退市”。
因此,如果公司在第三季度开始之后才解聘审计师,这几乎与审计师主动请辞一样,代表着极大的重述风险,意味着公司未来遭遇麻烦的可能性将大大提高。市场因而可能开始留意公司的一举一动。
校对:叶凌波
中国会计视野   2017年7月5日11:52发布,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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