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总监支撑家庭经济
今年35岁的张先生在上海某外资企业担任部门总监,月收入3万元,32岁的太太是某小学教师,月收入5000元。两人育有一个可爱的儿子,今年6岁,9月即将上小学。
现在,一家三口住在120多平方米的市中心房屋中,另有一套40多平方米的房子在中环附近用于出租,月收入3000元。
在花销方面,张太太做过比较详细的记录,月基本开支一般为4000元,包括了水电煤、饮食等方面,儿子的教育开支需要2000元,主要是早教班和艺术类课程。至于人情开支、旅行费、服装费、养车费等花销,张太太统统会在年初做个预留,一般至少需要7万元,这与张先生的年终奖金基本相当。
积极参与金融投资
张先生夫妇有着不错的投资积极性,两人的月结余中,就有很大一部分投资股票、基金、理财产品以及实物黄金。其中,股票和基金投资占比较大,每年会投入15万~20万元,理财产品一般会投入5万元,实物黄金同样会投入5万元。剩余部分会留存为银行存款,以备不时之需。
现在,张先生一家的股票市值已有30万元,基金市值30万元,理财产品约12万元,实物黄金储备约15万元,加上两处房产、自驾车(上海牌照)以及银行存款,家庭总资产已经突破了600万元。
没有保险,心不踏实
不过,尽管家庭财富实现了一定累积,但张先生的心里还是有些不“踏实”。“现在儿子年龄还小,才刚刚开始读书,以后我们打算送他出国留学,肯定需要不少储备,这十几年里可经不起什么大‘风浪’啊。”因为没有保险保障,张先生有些担忧,万一他和太太突然收入中断,靠家里的积蓄可能“啃”不了几年,更别谈送儿子出国留学了。因此,他认为当务之急是完善家庭保障,*4让每位成员都有所依靠。
每月收支状况 (单位/元) |
收入 | 支出 |
本人月收入 | 30000 | 房贷 | 0 |
配偶收入 | 5000 | 基本生活开销 | 4000 |
租金收入 | 3000 | 子女教育 | 2000 |
合计 | 38000 | 合计 | 6000 |
每月结余 | 32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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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收支状况 单位/万元 |
收入 | 支出 |
年终奖金 | 7 | 会友、旅行、养车 | 7 |
其他收入 | 0 | | |
合计 | 7 | 合计 | 7 |
年度结余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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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
家庭资产 | 家庭负债 |
活期及现金 | 3.5 | 房屋贷款 | 0 |
定期存款 | 10 | 其他贷款 | 0 |
股票 | 30 | | |
基金 | 30 | | |
黄金 | 15 | | |
房产(自住) | 420 | | |
房产(投资) | 108 | | |
车 | 20 | | |
合计 | 626 | 合计 | 0 |
家庭资产净值 | 62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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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三口买保险各有侧重
文 太平洋寿险上海分公司 中国理财规划师 赵志强
张先生的家庭属于典型的小康富裕型三口之家。月收入较高、结余丰富,同时有不错的理财意识。
简单计算后我们发现,家庭收入的使用状况为:家庭支出占27%,股票基金等激进型投资占29%~38%,理财产品、黄金等稳健型投资占20%,其余留作备用金。看得出,分布还是较为广泛而平衡的。
只不过,就如张先生所担心的那样,由于他本人和太太都不具有商业保险保障,因此家庭抗击财务风险的能力较弱。毕竟,年幼的儿子需要长期教育金储备,同时他们也需要为健康、养老等问题早做规划。因此,我们建议张先生尽快为家庭财富筑起一面“挡风墙”。
张先生保障侧重身故和重疾保障
从经济收入能力来看,张先生显然是家庭顶梁柱,因此,对他本人的保障最为重要。这里特别为其设计了一组保险套餐供参考。
保障计划名称 | 份数 | 基本保额 | 交费方式 | 保险期间 | 年交保费 |
金瑞人生保障计划 | 30 | 30万元 | 10年交 | 终身 | 21510元 |
568综合意外伤害保障计划 | —— | —— | 1年交 | 1年 | 568元 |
合计 | | 22278元 |
其中,“金瑞人生保障计划”由“金瑞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及“附加金瑞人生重大疾病保险”组成。
根据这份保险组合,张先生可以获得的保障利益包括两部分,一是在金瑞人生保障计划中,首先享有身故或全残保障:3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若张先生不幸在等待期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给付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的125%+当时累积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
其次享有重疾保障:如张先生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将获得3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降为零。主险合同若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则主险合同继续有效,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继续有效,并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主险合同若无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则主险合同与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若张先生不幸在等待期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第三,转换年金:张先生可使用合同的转换年金功能,可在他退休后,申请将保单有效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或终了红利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年金,补充养老账户。
第四,红利分配:假定未发生附加险理赔,那么,张先生可获得层层累积的红利保额,发生保险事故后,受益人关爱金可能更高。
在568综合意外伤害保障计划中,享受:意外身故保障40万元,意外伤残保障40万元,意外烧伤保障10万元;意外门急诊医疗费用100元以上可报销费用按80%给付,年限额10000元;以及意外住院补贴100元/天,每年100天为限。
张太太保障可侧重补充养老
而在张太太的保障方面,可以侧重带有补充养老功能的保险,在此基础上再搭配上“368综合意外伤害保障计划”,则更加全面,不必为意外事故引起的伤病担忧。
保障计划名称 | 份数 | 基本保额 | 交费方式 | 保险期间 | 年交保费 |
鸿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 10 | 10000元 | 10年交 | 终身 | 8490元 |
368综合意外伤害保障计划 | —— | —— | 1年交 | 1年 | 368元 |
合计 | | 8858元 |
根据该计划自合同生效日起,张太太每年可领取900元,直至终身。张太太70周岁时可以领取一笔金额相当于“鸿鑫人生理财计划”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上述祝福金和祝寿金若留存于公司,还可累积生息,持续增值,同时具有身故保障功能。
通过“368综合意外伤害保障”,张太太还可享有意外身故保障25万元,意外伤残保障25万元,意外烧伤保障8万元。意外门急诊医疗费用100元以上可报销费用按80%给付,年限额8000元。意外住院补贴100元/天,每年62.5天为限。
儿子保障注重健康和教育金
至于儿子的保障,则可以从健康和教育金两方面双管齐下。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虑到投保人为保费支付者,我们特别推荐了拥有保费豁免条款的宝宝安康保障计划,这样,即便张先生夫妇二人无力承担保费,儿子的重疾、身故及全残保障也能得到延续。
而太平盛世·状元红两全保险则能针对人生重要阶段给予教育金支持,被保险人在18岁、19岁、20岁、21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时每年领取教育金9000元,25岁可领取创业金15000元;18岁前身故全残返还“状元红”保费;18岁至25岁身故、全残保障60000元;25岁后身故、全残保障30000元至终身。此外,每年可参与分红分配,红利将以复利的方式累积生息。
保障计划名称 | 份数 | 基本保额 | 交费方式 | 保险期间 | 年交保费 |
宝宝安康保障计划 | 2 | 230364元 | 10年交 | 保至30岁 | 3600元 |
太平盛世·状元红两全保险(分红型) | 3 | 3万元 | 10年交 | 终身 | 6042元 |
合计 | | 964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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