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要求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只允许发售金税盘、报税盘,停止发售金税卡、IC卡等税控专用设备,这意味着今后新增的一般纳税人将全部使用金税盘、报税盘。
  日前,记者从大连市国税局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两则公告要求,自2014年8月1日起启用新版专用发票、货运专票和普通发票,老版专用发票、货运专票和普通发票暂继续使用。此外,8月1日起停止发售金税卡、IC卡等税控专用设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只允许发售金税盘、报税盘。
  据了解,改版后的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除了代表发票种类的发票代码第8位有所调整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和“购货单位”栏一律改为“销售方”和“购买方”,“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改为“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这主要是因为“营改增”后,原征收营业税的服务业纳入了增值税征收范围。
  新版专用发票和货运专票取消了发票监制章和双杠线微缩文字防伪特征,增加光角变色圆环纤维等防伪特征,使防伪特征达到9项,形成了严密防伪体系。公告中将光角变色圆环纤维等5项防伪特征予以公开,便于纳税人和税务人员初步识别发票真伪。
  另外,公告要求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只允许发售金税盘、报税盘,停止发售金税卡、IC卡等税控专用设备,这意味着今后新增的一般纳税人将全部使用金税盘、报税盘。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