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以来我国为估计市场经济以及青年创业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涉及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的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印花税3个税种。
  昨天从苏州地税局获悉,在已经结束的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全市地税系统(不含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下同)为12440户次企业兑现2013年度小型微利、科技创新等各项所得税优惠政策,折合减免企业所得税37.45亿元。
  数据显示,2013年度享受优惠的户数、减免税额同比增加1193户、3.7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60%、11.20%。其中,10733户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征企业所得税5196.63万元,享受优惠的企业户数、减征金额同比分别增加1103户、585.65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1.45%、12.70%;639户次企业享受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折合减免所得税8.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40%。
  2013年度,在重点税源行业当中,房地产业、金融业应纳税所得额出现下降,分别下降了3.43%、14.74%。除上述行业外,其他重点税源行业应纳税所得额均有不同幅度的增长,例如建筑业2013年应纳税所得达到49.03亿元,同比增加5亿元。部分重点税源企业经济效益的持续向好是行业应纳税所得额增长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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