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新买不久的小汽车带给吴小姐麻烦事“一箩筐”,令吴小姐非常郁闷。当打听到地税部门可将已缴纳的车船税税款退还时,她的心里有了一丝安慰。
  今年3月,吴小姐摇到车牌,便选购一辆小汽车。买到新车的吴小姐一有时间就载着家人和朋友到处游玩。可是,新车上路不到一个月,汽车便频频出现问题。吴小姐到4S店一修再修,还是未能彻底解决问题,这令吴小姐不厌其烦。吴小姐与经销商多次沟通,经销商终于在7月底同意吴小姐退回汽车。吴小姐事后向朋友大吐苦水:“汽车从摇号,到办理登记上牌、购买保险(放心保)、缴纳购置税和车船税等,还经历多次送修,最后竟然是退回经销商,真是一段”难忘“的经历!”
  听到了吴小姐的遭遇,其中一个从事财务的朋友提醒道:“听说因质量问题退回经销商的车辆,可以申请退还车船税。”吴小姐听后半信半疑。
  记者就从市地税局了解到,类似吴小姐这种情况,可以向地税部门申请退还车船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7出台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42号)规定: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退货月份以退货发票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市地税局进一步解释:“假设经销商提供给吴小姐的退货发票上的日期是今年7月,那么吴小姐可向缴纳车船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今年7月至今年12月,共6个月的车船税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