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项新任务的开头,总是最困难的一段时间,就像刚毕业的大学学生在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总免不了“受苦受难”的过程。因为这是必经之路。营改增也是如此,尽管数据显示“营改增一期”取得了显着的效果,但也有企业受到了营改增带来的冲击,正在经历阵痛,会展行业就是其中之一。
  据了解,营改增前,对于会展企业取得的收入,各地基本上都允许以扣除实际代付的场租费、展台搭建费等费用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会展企业实际缴纳营业税税率为3%。但由于与会展服务相关的展馆和会场设施租赁、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目前基本上未纳入营改增范围,导致营改增后会展企业的这部分支出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不能再像以往那样进行抵扣,而展馆和会场租赁费又占据会展企业很大的支出部分。
  厦门会展协会会长郑智说,这部分支出不能抵扣,就意味着现在会展企业要以几乎全部的收入去缴纳6%的增值税,税负一下子加重。目前厦门、青岛等23个城市会展业协会拟联手向国家有关部门提议,希望进一步完善营改增税收政策。
  此前,国税总局有关人士称,部分行业税负出现增加是因为营改增未覆盖的缘故,随着覆盖行业的进一步增加问题有望解决。
  王雍君认为,营改增在理顺中央和地方利益方面意义更为重大,“营改增目前还不会影响到地方税收,主要是因为有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