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晏敏表示,“三公”经费花出去了,必须要见到相应的凭据,“公务接待费用,那就得见到相应的餐饮发票和住宿发票;公务出国费用,就得见到差旅发票;公务用车,就得见到相应的修理费、油费或者是过路过桥费的发票”,而这些原始票据都必须作为报销凭据,上缴给各级财务部门并留底保存。“这些票据和账目,最终都是要交由审计部门来查账的。”晏敏表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乃至公务出国,各部门花了多少“三公”费用,审计部门应该是最清楚的。
林江也认为,各单位的三公经费究竟花了多少,主要是通过各类消费票据来体现,而此类信息审计局掌握更多,相反财政局却掌握得很少,“财政局主要管预算编制,给每个单位‘发钱’,具体怎么花,财政局只能监督,但是无法监控到每一笔花销。不过,钱花出去后的审查审核工作,却是由审计局来承担的,每一笔钱怎么花出去的,有没有票据凭证,有没有文件依据,都要一一核对,所以说,审计局应该是掌握各单位‘三公’信息最全最系统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