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起保定市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上调,这篇财经财税资讯在10月30日上午已经发布啦,敬请各位网友珍惜高顿网校小编的辛勤劳作。
  自2011年对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个体户免征营业税,到2013年受益群体扩展到了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再到今年将起征点从2万元提高到3万元。
  记者从保定市地税局获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2014年10月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据介绍,此项税收优惠政策是以往优惠政策的进一步扩展和延伸。自2011年对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个体户免征营业税,到2013年受益群体扩展到了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再到今年将起征点从2万元提高到3万元。依照此前政策,一个小微企业月营业额为29000元,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需缴纳营业税870元,年缴纳增值税10440元,新政实施后,这部分税款将不再缴纳。
  市地税局有关部门介绍,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享受先办后审制度,纳税人只要到办税服务大厅递交申请,即可享受税收减免。办税服务大厅对纳税人提交的备案申请资料进行案头审核,资料不齐全的告知纳税人及时补正;对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立即生效。
  来源:保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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