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高顿网校小编每天更新财税资讯的文章,比如这篇10月30日上午的文章:我国2014年10月重大税法法规发布
  1、2014年10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4]72号)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此外,文件对计征方法、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税收优惠、征收管理做了详细阐述。
  /jtym/fgk/2014/20141009000000231201.shtml
  2、2014年10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3号),将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相应将资源税适用税率由5%提高至6%,并对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优惠政策做出了详细阐述,自2014年12月1日起执行。
  /jtym/fgk/2014/20141009000000231199.shtml
  3、2014年10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自 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jtym/fgk/2014/20141011000000231279.shtml
  4、2014年10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增设“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等栏次。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jtym/fgk/2014/20141015000000231281.shtml
  5、2014年10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对于企业不同价值的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问题做出详细规定,且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jtym/fgk/2014/20141020000000231440.shtml
  6、2014年10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出口集装箱有关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9号),规定企业出口给外商的新造集装箱,交付到境内指定堆场,并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同时符合其他出口退(免)税规定的,准予按照现行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
  /jtym/fgk/2014/20141021000000231439.shtml
  来源:纳税服务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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