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参考报,预计年内财政部有关金融保险业增值税试点的方案草稿将完成。而在具体的税率设定上,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根据不同类型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部分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进行征收,部分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进行征收是比较可能的选项,而一般计税方法适用11%的税率可能性较大。
  业内人士以11%的增值税税率测算,若对贷款利息收入、理财产品销售、手续费、佣金收入全部缴纳销项税,投资免税,且严格凭票抵扣进项税,则银行的营业利润将减少1.75%。
  目前,我国对金融保险业征收营业税,适用税率5%。营改增之后,金融保险业将适用什么样的税率一直是业内较为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表示,金融保险业营改增的大体原则应该是保持金融业税负基本不变。他认为方案可能有两种:*9种是简易征收;第二种是区分业务,有些业务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征收,有些业务按照一般计税方法征收。
  至于按一般计税方法征收的税率,张斌表示,三中全会要求适当兼并税率,因此新创一个税率的可能性不大。在已有的6%、11%、13%和17%四档税率中,经过测算,11%的税率可能性较大。
  毕马威在去年年底向财政部提交的《中国金融服务业增值税改革政策建议》中写到:我们认为很有可能对利息收入按照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但是符合下列情况时才应适用该税率:银行可以对支付其他银行的利息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可以将银行支付给存款人的利息视同进项税额。
  实际上,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对金融体系带来的短期利润冲击不止是税负的提高。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认为,假设现行的发票管理要求不变,金融行业交易量巨大导致需要开具大量的增值税发票,因此,金融机构必须实现金税开票系统与现有各业务系统的对接,以满足增值税下增值税发票的开票需求。因此,系统硬件和软件支出将大量增加。
  “营改增对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应该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尤其是这几年,银行业整体面临的压力不小,包括利率市场化的冲击、达标资本管理新规等,而营改增需要银行在IT系统上进行大量投入,这将进一步加大银行的压力。一些银行对于营改增还是存在抵触情绪。”一位接近监管的银行业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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