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们,你们好,欢迎前来阅读——我国财政部正式取消停征和免征的54项行政收费,这篇财税资讯是由高顿网校小编为您1月1日星期四呈现的。
  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或暂停征收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省(区、市)要全面清理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重复设置、收费养人以及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不合理收费。
  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其中需要财务人员关注的:企业注册登记费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暂停征收;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取消。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