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北京8月20日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周三称,对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企业罚款12.35亿元人民币,因其在两个案件中多次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超过10年。
  刊登在发改委网站上的新闻稿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日本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8.3196亿元,对日本精工等四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4.0344亿元,合计罚款12.354亿元。
  新闻稿指出,日本八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和四家轴承企业涉嫌达成并实施了汽车零部件、轴承的价格垄断协议,违反了中国《反垄断法》规定,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不正当地影响了中国汽车零部件及整车、轴承的价格,损害了下游制造商的合法权益和中国消费者利益。
  八家日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为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四家轴承生产企业为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
  中国发改委称,将对本次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继续深入开展调查,确保公平执法,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完)